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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二级教授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30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办发〔200811号)的有关规定和学校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4年度我校二级教授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1 年底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进入三级教授岗位工作的人员(已聘二级岗位的人员除外);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二级教授岗位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精心组织、稳慎实施、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数量
1. 湖南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和管理,岗位总量按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总数的10%确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符合条件人数、申报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专家审核结果,具体核准到各事业单位和个人。
2. 我校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二级教授岗位数不得超过我校正高级岗位数的15%(包含已经聘任的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因此,2014年度学校拟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15人左右,条件不符合的可以不报。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湘人社函〔201419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文件见附件一;
五、申报和聘用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根据本人条件,对岗向各自学科专业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填写《2014年度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见附件二)。
(二)单位初审。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二级教授岗位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二级教授岗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3天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复审无误后再公示3天。
(四)学校审定。人事处提出拟上报二级教授岗位人员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拟上报二级教授岗位人选情况,公示期为5天。
(六)公示期满后,将上报二级教授岗位人选及其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上报人选进行评议和审核,将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八)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并向学校下达二级教授岗位职数和聘用人选。
(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二级教授岗位人员鉴定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首届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六、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 .个人述职总结。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2 .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上报省人社厅时必须提交原件证明材料)。
3 .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承担项目、发表论文及专著、人才称号、学术组织任职等)复印件各一份;
4. 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分类进行装订。其中,反映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重要业绩的简要文字材料与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2014年度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不要装订
5. 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与《申请审核表》填写内容一一对应装订,依次为:获奖证书、承担项目、发表论文及专著、人才称号、学术组织任职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则上也应按以上顺序装订。装订时,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之间用A4彩色打印纸隔开,并分名别类标注清楚。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过多时,可将其单独装订成册(与申报条件不符合或无关的不要报送)。
6. 所有材料复印件按上述1-3条的顺序装订成册后用A3纸做封面。(见附件三)
7. 学校统一用档案盒报送材料,一人一盒,并将申报材料封面贴在档案盒上。
8. 本次申报工作所涉及的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912日。
七、时间安排
1. 个人申报。2014910日以前向其学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各教学科研单位初审并汇总申报人材料,填写《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四),于20149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58290213)。
3.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于915日以前审核各申报人材料并公示。
4.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于918日以前将拟上报人员审定并公示。
5. 学校 于922日上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审
 
 
人事处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