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3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5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及应用”“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二)培训方式
继续教育形式和学时认定方式详见《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37号)(见附件1)。各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到湖南省人社厅认可的继续教育基地(见附件1)进行网络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相关费用自理。同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学时互认(例: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可抵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如办理了2019-2023年学时认定单的,在今年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中,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继续教育佐证材料上传2019-2023 年学时认定单和2024年度相关材料即可。
二、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
(一)认定对象及年份
认定对象为2025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20年-2024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23-2024年)。
高校教师系列:由所在学院申请,独立科研机构和“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属学院申请;非高校教师系列:由所在单位申请。
根据湖南省相关文件,继续教育可作为评审职称的加分项。请准备参评的人员按照学校继续教育通知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注:初、中级评审只需培训合格证,保留学习证明,不需要申请学时认定单;高级评审需申请学时认定单)。
(二)申请学时认定单步骤
1.个人申报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按年度分类别整理相应佐证材料,所有培训科目的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并将佐证材料交教学院(单位)进行审核。
2.网上填报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全面启用网上核认系统,申报人于5月30日至6月23日期间,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 https://rst.hunan.gov.cn) ,点击“个人网厅”登录个人账号,选择“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申报”,按照《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个人版)中操作步骤进行申报(见附件1)。
3.教学院(单位)审核
各教学院(单位)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在佐证材料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纸质档需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注:“双肩挑”人员和独立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学科所属学院进行材料审核)。
请于6月23日前提交《汇总表》(含电子档)到人事处师资科。网上核认按照各教学院(单位)提交《汇总表》名单进行审核,未在《汇总表》中的人员将不予审核。
4.学校审核
人事处师资科依据《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有关说明》和相关要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审核。
5.省人社厅备案
省人社厅审核备案通过后,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自行下载《学时(分)认定单》。
三、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工作办公室(立德楼423室),赵老师,电话:58290213,电子信箱:szk@hnust.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37号)
2.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汇总表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