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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以下简称《意见》,见附件1)、《湖南省解决部分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19]46号,见附件2)和《湘潭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3)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1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1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缴费中断问题。
三、提交申请
(一)申请时间:湘潭市截止时间20191231日,所以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于122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人事处社保科。
(二)申请材料:退役士兵根据相关通知公告的信息,自愿填报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对故意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的退役士兵,查实后视情取消其补缴资格。
须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服役相关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馆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馆印章的复印件)。
2.个人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纸质材料及电子档,见附件4)。
3.相关缴费记录
1)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在多个地区参保缴费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在安置地同一地区参保缴费的不需提供)。
2)分别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纸质材料及电子档,见附件56   )。
3.填写《湖南科技大学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汇总表》(见附件7)。
人事处社保科地址:立德楼421办公室,联系电话:58290174.电子档请发邮箱:rscsbk@hnust.edu.cn
湘潭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工作专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210),联系电话:55576931
附件:
1.《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2.《湖南省解决部分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
3.《湘潭市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4.《政策要点》
5.《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
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
8.《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汇总表》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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