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3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 万人计划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657号),为做好我校申报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国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主要以培养和造就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任务,主要支持四类项目: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我校教师和团队可就创新人才计划中的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两类组织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410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1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推荐要求和申报流程
(一)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二)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已入选国家 万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三)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930日前将推荐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同一法人单位通过一个推荐渠道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5人。若我校申报人数超过5人,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后再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四)推进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科技部通知相关链接如下: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9/t20160909_127498.ht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科   韩春伶  58290213
科技处计划科       58291080
 
人事处、科技处
2016 923